一直希望,如果欢欢能照顾乐乐,爸爸妈妈该有轻松很多。而且欢欢也非常喜欢乐乐,乐意来调教乐乐,抱抱乐乐。一次,妈妈在卧室,爸爸在厨房,妹妹在客厅地板趴着,姐在客厅茶几边玩,后来姐姐去陪妹妹。
只听妹妹突然大哭起来,哭得凄惨!连忙跑过去看,似乎无大碍,问姐姐:妹妹为什么哭?姐姐有点尴尬,但还是说没事,是妹妹自己在哭的。过去抱去妹妹,还是哭得厉害,一般情况,妹妹只要抱起来,就会不哭的。这里发现妹妹右手的肉肉的手背很红,出现一个小小齿印。问姐姐怎么回事?姐姐居然回答,妹妹抢我的小兔子!我是不小心咬到了!
赶快把乐乐的小手用自来水冲了一会儿,看起来齿印还不深,乐乐终于停止哭泣了。本来想严厉在责打欢欢一下的,想想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,还有不要用暴力,以免她对妹妹产生狠意。所以,严厉地告戒她:不希望因为妹妹的出现冷落姐姐,也不能出现姐姐欺侮妹妹的现象,姐姐更应该保护妹妹!还有做了错事,不能强词夺理,谁都知道不存在不小心咬到的事,如果今后再发生这样的事,肯定要接受惩罚了。欢欢应该是听懂了,不再言语,眼神也不再闪避,不再凌厉。
所以,真的不能以为6岁的姐姐能够帮助照顾妹妹,就把妹妹全部交她,她会有力不从心的时候,会有不知轻重的时候,她也还是需要照顾的时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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